1.田径个人项目:各项比赛参赛人数12人以上(含12人)取前八名,12人以下按三分之二设置奖项,发放奖金和奖状。
趣味个人项目:发放奖品,以实际为准,无奖状。
2.田径集体(迎面接力、男接力、女接力)和趣味集体(拔河、集体跳绳、旋风跑)项目取前八名,发放奖金和奖状。团体总分取前八,发放奖金和奖杯,奖杯闭幕式当天主席台颁领。
3.教工团体总分、田径集体和趣味集体项目获奖的单位,须填写“集体奖金委托书”,一个获奖项目一张委托书。奖金发放至被委托人账户,不扣税。
4.以上奖项涉及“奖状”的,均以部门工会为单位统一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相关部门工会可在领取奖状时上交集体奖金委托书,并签领集体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