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做好国庆假期校园疫情防控及安全稳控工作,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及师生健康,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庆假期高校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提示函》闽教便函[2021]1284号、《关于国庆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内部提示》和《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厦教发[2021]7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抓好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1.抓好防骗防盗教育。根据集美警方通报:近期高校网络兼职代刷信誉、虚假网购、冒充客服、冒充公检法的诈骗警情高发。各单位要教育广大师生员工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树立正确消费观,不贪小便宜、不轻信陌生人,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和个人信息,谨防财物被盗和上当受骗。
2.抓好出行安全教育。积极引导教职员工就地过节,非必要不出省、不出市、不出县、不出校。在校学生原则上不允许出校,各学院要严格落实学生出校审批制度。做好在校师生员工安全骑行、文明骑行的宣传教育工作,共同维护校园良好交通秩序。
3.各学院要加强学生用电和防火安全教育,加强对学生使用大功率违规电器、乱扔烟头、违规充电等行为的劝导,切实提升学生消防安全意识。
4.抓好游泳安全教育。各学院、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师生游泳安全教育,特别要反复告诫学生:游泳必须结伴而行,必须有足够的安全防护措施,必须到有安全保障的正规场所,不得到不熟悉和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
二、强化安全管理,确保防范到位
1.做好校门疫情管控工作。持续做好校园封闭管理,严控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及学生无故离开校园,严格执行校门出入登记和身份核验制度,做好“外防输入”工作。
2.严控组织聚集性活动。国庆期间,各单位原则上不组织大型集体活动,若确实需要举办的,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组织者须事先制定疫情防控预案、安保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按规定事先报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和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
3.强化校园巡查守护工作。保卫处、各相关部门、各学院巡查小分队、物业公司要按各自职责,加强校门、围墙、宿舍楼、办公楼、实验室等重点部位的巡查工作,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和处理。
4.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季度安全稳定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在放假前对所管辖的办公、教学、生活等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大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本单位有条件整改的,要立即自行整改;本单位无法整改的,除书面报告校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外,要采取行之有效的应急办法和监控措施,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5.加强防火和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各单位要对所管辖的办公室、实验室等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再次进行防火、用电等安全排查;值班人员、学生离开办公室或学生宿舍等场所,要随手关闭电源、门窗;各学院要对宿舍私拉乱接、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及电动车违规充电等现象进行自查自纠,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6.做好值班应急工作。要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异常情况一事一报”等信息摸排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相关人员要按照有关预案流程要求及时上报和处置,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
学校疫情防控安全稳控组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