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工会:
根据《关于评选表彰全省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的通知》(闽教科文卫体工〔2020〕7号)文件精神,拟推荐省级模范职工小家,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数量
本次评选全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先进单位,最多可申报3家省级模范职工小家;已获得市级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以上荣誉称号的不再申报。
二、评选条件
(一)本次评选工作参照省级模范职工之家和模范职工小家评定规范制定评选条件。“模范职工小家”评定按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服务建设、满意测评、加分项5个项目,设置14项评定指标(见附件1),自评分需达到80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评定(在考核验收评分表“备注”一栏中带*,以及存在《精神文明创建评先审核中行使“一票否决”的实施细则(修订版)》所界定的“一票否决”事项)。
(三)各申报单位经自查自评提交《模范职工小家考核验收评分表》后,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工委将严格程序、严把标准、严肃纪律,对申报单位进行考核验收。经考核验收分数达80分的,则予评定。
三、申报要求
各单位申报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积极准备评分表中所要求材料和事宜,并于2020年4月30日前将《模范职工小家考核验收评分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onghui@jmu.edu.cn。
联系人:黄洁,联系电话:6181203。
附件1:“模范职工小家”考核验收评分表
附件2:关于印发《精神文明创建评先审核中行使“一票否决”的实施细则(修订版)》的通知(闽文明委〔2015〕5号)
集美大学工会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