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我校召开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全体校领导和校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的主要议程是讨论《集美大学章程(草案)》、审议并通过《集美大学教学型教师高级职务聘任办法(试行)》(草案)。校党委书记辜芳昭主持召开主席团会议,校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罗良庚主持全体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校长苏文金作《集美大学教学型教师高级职务聘任办法(试行)》制订情况的说明,代表们审阅了《集美大学章程(草案)》制定情况的说明的书面材料。
分组讨论期间,代表们认真履行代表职责,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畅所欲言,务实求真,对《集美大学教学型教师高级职务聘任办法(试行)》和《集美大学章程(草案)》进行讨论,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代表们同时认真讨论《大会表决办法(草案)》并推荐大会表决监票人。校领导分别到相关学院的代表团参加讨论。
主席团会议期间,各代表团团长汇报讨论情况,主席团成员举手表决通过通过《大会决议》、《大会表决办法》(草案)及监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
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全体代表表决通过了《集美大学教学型教师高级职务聘任办法(试行)》(草案),并通过了大会决议。表决之前,校长苏文金就分组讨论中代表们关注的一些比较问题再次进行解释。
罗良庚表示,学校将对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分类整理,提交职能部门研究,进一步完善《集美大学章程(草案)》和《集美大学教学型教师高级职务聘任办法(试行)》。
这次教代会以专题会议形式召开,讨论《集美大学章程(草案)》、审议通过《集美大学教学型教师高级职务聘任办法(试行)》,充分体现了学校党委、学校行政重视教代会在学校民主管理中的作用。




